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重庆市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2021年1月1日0时起长江“十年禁渔令”开始实施,大渡口区所有天然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大渡口禁捕水域:(一)长江大渡口段(鱼鳅浩水域至小南海水域);(二)跳磴河大渡口段(大渡口区鲤鱼滩与九龙坡区交界处至庙尾水域);(三)双石河大渡口段(大渡口区跳磴镇双河村小南海加油站至大渡口区跳磴镇双河村岩头湾水域);(四)伏牛溪河全流域。其中,长江大渡口蜂窝子(大渡口区与九龙坡区交界处)至长江地维大桥段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渔业捕捞和垂钓。长江丰收坝水源保护区上游、下游500米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渔业捕捞和垂钓。其他禁捕水域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垂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