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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 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3-07-19 10:55

本期邀请了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围绕我区提升空气质量、提升水质、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近年来,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做了哪些工作推动改善环境质量?

张伟

政府重视、部门努力、全民参与,我区环保工作迎来新局面。如今大家对环保工作关心多了,埋怨少了,配合多了,推诿少了,带来的变化是很少看见随处冒烟燃烧现象,熏腊肉要送到指定地方等。

在提升空气质量方面,环保部门严控工业企业废气排放,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餐饮油烟控制、工程机械使用限制等。另外,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公安交巡警等部门在加强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车辆疏导方面严格管控,使我区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4月,全区单月无污染天气,空气指数全部优良,为近8年来首次、中心城区唯一。这是各部门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的结果,也是居民节水、节电等环保习惯的结果。

在提升水质方面,我们在饮用水源地安装监控、封闭取水口周边环境,对进入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人员推送短信提醒,通过人防加技防等手段,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每日监测丰收坝水厂取水口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对跳磴河、伏牛溪等周边排污口加强排查,保护次级河流水质。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为了保障居民住得安全,区政府高度重视重钢原生产厂址污染地块修复工作,严格执行修复标准,其中重庆工业文化博览园、重钢崖线公园等便民惠民建筑就是经土壤治理修复而成的“网红”打卡点。

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此前,大渡口公园“莽子鱼”被非法捕捞,伤害了市民感情,引起社会关注,区生态环境局做了哪些工作?

张伟

“莽子鱼”本身价值不高,但不处理难以纾解民意。经请示区政府由我局牵头开展生态损害赔偿,首次采用支付意愿法,通过开展周边居民及游客调查、走访询问、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最终从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价值方面索赔近3万元。此案入选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并被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唯一推荐参评“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5月26日,我区开展了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从已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中拨款4万元,购买1.4万尾鱼苗放流长江。本次活动是“大渡口公园莽子鱼偷捕案”后续替代修复活动,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