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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10:55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8件建议中,确定了13件代表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2023年7月—8月集中督办。

二、督办内容

13件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三、督办人员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区政府办公室、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督办工作组。

四、督办方式

各督办工作组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召开办理部门座谈会、走访代表和部分群众、现场查看或实地调研、调阅建议答复函等形式,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进行督办。

召开督办会可参照以下程序: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报告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二)与会人大代表发言;

(三)区政府领导讲话;

(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五)区委领导讲话。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各督办工作组和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办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切实履行好督办和办理责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的各项工作之中。要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同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强化办理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注重办理落实。

(二)注重沟通,共同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纳入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在“实”字上下功夫。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主协办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采取召开专题会、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办理落实到位,以建议办理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强化督办,务求实效。督办工作组要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同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制定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任务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形成督办合力。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解决问题,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督促解决。

中共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