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黄石
程某、刘某分别因
无证电焊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被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处以
行政拘留处罚
4月3日10时许
黄石消防救援部门在对辖区一购物中心
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
程某在未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电焊
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
现场调查取证期间
程某慌忙逃窜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随即
督促施工现场负责人刘某
联系程某到场配合调查
经消防救援部门查明
程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行为
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刘某明知程某未取得
焊工职业资格证书
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已构成指使 (强令) 他人冒险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将
程某、刘某移交公安部门
进行进一步处理......
要知道电气焊割属于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现场火花飞溅
操作不当易引发火灾事故
无证作业
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还需注意进行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焊点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的气体、粉尘和物质,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的“四有”要求:
要有安全人员在现场守护,在施工同时实施防灭火措施;
要有灭火器材设施,以便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要有安全防火距离,作业前清理周边可燃和易燃易爆物;
要有不燃物品覆盖遮挡,确保周边无法移动的可燃物不被引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