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大渡口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在此之前,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区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区政府及财税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努力克服诸多减收因素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合力稳住经济大盘;坚持“过紧日子”,加强收支管理,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领域等支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运行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下滑明显,财政紧平衡状态更为严峻;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基础还不牢固,重点税源培植支撑不足,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项目资金投向不够精准、预算约束还有待增强;预算绩效管理质效不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导向和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府债务仍处于还本付息高峰期,财政运行风险防控还需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3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区委工作要求,收入预期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各种政策性因素影响,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结构优化、突出重点、保障底线、注重绩效,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得到保障,符合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大渡口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的建议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大渡口篇章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财力保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稳进增效。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财源培植,巩固财力增长基础。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增长。优化收入结构,制定可持续、见效快、后劲强的财源培植规划。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类政策工具,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以数字经济为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大重大基础设施投入,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城市品质提升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进一步精准对接国家和市级支持政策,争取更多政策、资金、项目落地实施。加强对区级税源的及时监控和动态分析,精准巩固传统税源,培植壮大新税源,夯实税收可持续基础。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实施收支动态监测,坚持“收入未实现、支出不安排”原则,切实做到“以收定支”,严防出现收支缺口。持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避免因“小而散”的无效低效支出抬高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用好用足政府债券。加强市区两级财力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实施。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围绕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多元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三)加强绩效监督,提升财政资金质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监督闭环系统。硬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以结果应用为导向,真正把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体现在效益上,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确保绩效目标与部门主要职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部门预算相衔接,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做实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先保障准备充分、预期效益较好的项目,避免资金闲置,缓解收支矛盾。建立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推动绩效评价与决算审查紧密对接、与预算安排有效挂钩,强化绩效约束力和导向性。
(四)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财政收支安排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认真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强化专项债项目策划、论证及储备工作,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加强专项债项目调度,按期形成实物工作量,着力减少资金闲置现象,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健全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